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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腕执行 保护利益看我行
  发布时间:2021-02-28 21:45:02 打印 字号: | |

十月二十三日早八点三十分,我院执行局成功执行一起无权占有不动产案件。

申请执行人秦皇岛宝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金某某返还原物纠纷一案,经我院裁定,因为申请执行人对依法取得建设项目内开发建设的楼房、车库享有所有权,而被执行人未经原告同意占有该小区内车库属无权占有,所以依法判决被执行人返还原物及使用费用。而被执行人到期并未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故申请执行人秦皇岛宝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我院申请强制执行,我院立案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在我院干警给其做询问笔录时,也不同意将该车库返还给申请执行人。我院向被执行人送达强制腾出通知书,限其在规定期限内将车库腾出并返还给申请执行人,可被执行人到期后仍拒不履行。我院工作人员不辞辛苦,多次与被执行人沟通,希望促成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和解,但未达成和解意向。

为了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和法律尊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条规定,我院决定对被执行人金某某的车库实施强制迁出。

今早,我院20余名干警到现场参与执行,并邀请人大代表、社区、派出所强迁现场见证执行。终于,这起无权占有案被顺利执行。

此次成功执行取得了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体现出我院打赢执行攻坚战的坚强决心。


 
责任编辑:梁溢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