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上午,台安法院召开审判委员会会议,台安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冯巨依照法律规定列席。会议由法院院长于德水主持,该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参加了会议。这是今年以来,台安检察院检察长首次列席法院审委会会议。
会议讨论的是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刘某诈骗一案。案件承办人从该案的审理情况、争议焦点以及合议庭意见进行了详细汇报。冯巨结合起诉事实的认定、法律适用等问题发表了意见。各审委会委员就焦点事实、案件的认定也发表了意见,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了审判委员会的决议。
于德水院长指出,此次会议是该院严格落实“两高”《关于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的实施意见》通知精神,自觉接受检察机关诉讼监督的重要举措。通过定期、不定期的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委会,有助于加强法检两院沟通交流、互相配合、互相监督,有助于加强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审理沟通协调,有助于提高审判质效,促进审判公开,共同维护公平正义,实现案件取得双赢、多赢、共赢的良好效果。